释义 |
法律主观: 关于男教师 陪产假 这问题,男教师有陪产假。陪产假属于对晚育 女职工 的奖励,各地不一,在各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多数省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中规定男方陪产假一般是7天, 晚婚晚育 可延长至10天。但是也有长达30天的陪产假,例如河南省。陪产假期间的 工资 制度各单位也都不尽相同,奖金福利不变。还有部分地区可将男性的陪产假转到女方的 产假 中去,由女性代替男性休假。 法律客观: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 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三十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十天。生育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配偶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