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未成年的女性怀孕,致使其怀孕的男方是否被判刑,取决于男女双方的年龄和发生性行为时的主观心理。 1、未满的男性14周岁,造成无论任何年龄女性怀孕都不负刑事责任。 2、男性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双方自愿造成已满14周岁的女性怀孕,不负刑事责任。 3、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男性,强奸未满14周岁幼女导致其怀孕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属于强奸罪。 4、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男性,以暴力、协迫或其它手段强奸妇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属于强奸罪。 5、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男性,造成未满14周岁幼女怀孕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属于强奸罪。 6、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男性,以暴力、协迫或其它手段强奸妇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属于强奸罪。 7、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双方自愿造成已满14周岁以上的女性怀孕的,不负刑事责任。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2、客观要件,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 强奸罪的立案标准是: 1、行为人通过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应当立案追诉; 2、行为人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的,无论幼女是否同意,都应当立案追诉。 3、强奸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的行为,不论是否达到奸淫的目的,都应当立案追究。 法律依据:《刑法》第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