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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宅基地买卖无效咋赔
释义
    宅基地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以后,买受人的损失如何补偿,目前各法院对此没有统一的标准。因此,我们认为该判决对于宅基地买受人的补偿办法,具有一定的普遍意义。法院在判决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买受人返还宅基地的同时,对于买受人的权益做出了如下保护措施:
    1、出卖人返还购房款;
    2、出卖人就买受人对房屋的增建及装修部分全额补偿;
    3、对于买受人因返还宅基地所遭受的损失,按照土地区位补偿价的评估价格,依据买卖双方的过错大小,由出卖人对买受人进行赔偿。
    一、农村宅基地可以有条件的转让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农村村民因继承等原因形成一户拥有二处以上宅基地的,多余的住宅应当转让。受让住宅的村民必须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
    可见,我国法律虽然原则上规定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但是考虑到继承等原因造成的宅基地拥有量不均衡的现状,还是有条件的认可宅基地的转让的。
    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随房一并转让。
    二、宅基地纠纷如何解决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纠纷的解决办法,主要有三种:
    (1)协商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据此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2)行政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该法还规定,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
    (3)司法解释《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这表明公民之间就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的纠纷,只与按照《土地管理法》第16条和第53条的规定,先经过有关行政机关的处理,对于处理决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对于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被侵权人可以不经行政机关的处理,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此外,宅基地纠纷还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来解决。
    人民调解是指在调解委员会(包括城市的居民委员会和农村的村民委员会)的主持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进纠纷当事人互相谅解,平等协商,从而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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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6: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