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人能在上海办离婚吗 |
释义 | 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外地户口不能在上海办离婚,因为协议离婚的,必须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在上海生活超过一年,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 一、协议离婚能在异地办理吗 协议离婚不能在异地办理,只要双方达成一致的离婚协议,并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进行适当处理,就更容易回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不需要异地办理。但如果男女双方选择诉讼离婚,双方都住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或者双方都离开住所,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一方可以在被告经常居住的地方起诉离婚,即外地法院。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外地的是否可以在本地离婚 外地可以在本地办离婚,但只能办理诉讼离婚,不能办理协议离婚。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在异地可以办理离婚手续? 异地可以办诉讼离婚的手续,不可以办协议离婚的手续。因为协议离婚的,必须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可以在原告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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