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多久能办好 |
释义 | 身份证差不多一个月左右就能办好,但是最迟也会在60天之内发放新的身份证。如果交通不便的,时间可能会长点,但最长也不会超过三个月。如果急需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 一、怎么异地补办身份证 公民前往公安机关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在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如果有地区的交通不便,那么发放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如果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二、补办身份证需要的材料 补办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三、补办临时身份证需要什么材料 临时身份证需要如下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本人近期的一寸免冠照片或者是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证明事由。 公民因为身份证丢失或者是损坏的,可以申请补办一张临时身份证,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也是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的,办理临时身份证的当事人只需要带上相关的资料到当地的公安局申请办理手续即可,公安机关会在收到申请后三天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可以申请领取的公民身份证明文件。 办理临时身份证一般需要3个工作日,办理临时身份证的步骤如下: 1、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相片,交纳证件工本费人民币10元; 2、公安派出所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3、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4、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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