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审接到上诉的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1、立案 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 证据交换; 上诉的裁定或者判决,又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 2、开庭(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必须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移送审判庭开庭审理。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6】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 维持原判,或者改判,或者发回重审。 【7】宣判。 3、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或者向二审法院告诉庭递交书面申诉材料,申请再审。 一、民事诉讼二审程序特点 1、二审与一审最大的不同点就是可以书面审理,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的,可自行判决裁定; 2、另一个特点二审合议庭由审判员组成,没有陪审员。当事人可以对二审合议庭人员提出回避的申请。 3、一般二审开不开庭,关键看双方对事实认定是否有意见,如果是适用法律问题,一般不开庭;事实出入较大,一般会开庭。 二、二审程序中上诉请求 1、在二审中,双方当事人还是可以和解、调解、撤诉、增加诉讼请求、反诉。在和解的情况下,结案有两种方式:一种经法院同意撤诉;一种制成调解书结案。 2、二审中,一方或双方撤诉的,应在宣判前提出,并得到法院准许。 3、二审中,出现增加诉讼请求、反诉的,法院的做法是调解,调解不成应告知当事人另案起诉。 三、二审判决 二审法院经审理可做出三种不同的判决:①维持原判;②发回重审;③改判。 1、维持原判是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发回重审适用于认定事实错误或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其它发回的情况有: (1)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常判决。如应回避未回避。 (2)一审漏审诉讼未判决,二审调解不成则发回。 (3)必须参加的诉讼人一审未参加,二审又调解不成。 (4)一审判决不能离婚,二审认为应判离,可以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 3、改判适用下列: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原判认定事实不清或错误,证据不足,也可查清后直接改判。 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判决之日是生效之日,当事人不得再提出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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