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会见地点是否需要签署保密协议?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规定,律师会见地点并没有明确要求签署保密协议。律师应当尽职尽责地保护客户的隐私权,但是否需要签署保密协议,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知悉的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保密信息,依法予以保密。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军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工作人员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泄露国家秘密。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聘请律师代理诉讼。律师代理诉讼,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应当由双方自行约定。 因此,律师会见地点是否需要签署保密协议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律师应当尽力保护客户的隐私权,但若会面地点已经具备保密条件,则可能不需要签署保密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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