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调解是一种解决婚姻矛盾的方式,但并不是所有情况下都能够通过调解解决。如果有以下情况之一,离婚调解可能会被拒绝:一、当事人双方自愿放弃调解;二、一方当事人在没有律师的情况下进行了调解;三、一方当事人被迫签署调解协议,没有真实的意思表示。此外,有些特殊情况下,法院也会拒绝离婚调解,例如涉及家庭暴力等情况。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离婚调解协议应当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结果,各方当事人应当自愿放弃调解。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解释》第二十二条:律师应当参加离婚调解。一方当事人没有委托律师或者放弃委托律师的,不应进行调解。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以虚假的名义或者其他手段使对方当事人在调解中作出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协议,受到重大损失的,对方当事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应当依照法定程序,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调解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但是,调解不得强制当事人放弃法定权利,不得违背法律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