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年离婚怎么离婚 |
释义 | 当事人能够就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可以订立离婚协议,再亲自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后,亲自领取离婚证即可。 一、离婚需要预约后,一个月内是否能办理 离婚需要预约后一个月是否能办理,需要视地区情况而定。根据当地民政局婚姻登记的业务量决定。办理离婚登记需要的材料是: 1、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2、每人两张近期免冠照; 3、结婚证; 4、一式三份的离婚协议书。 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协议离婚的程序是: 1、当事人申请自愿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递交资料; 2、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当事人出具的有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 3、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审查后,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且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经过30天冷静期后当事人申请发给离婚证的,应当予以离婚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自愿离婚要什么条件才能成功? 自愿离婚双方自愿离婚成功的条件包括: (1)当事人已经依法登记结婚; (2)当事人已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等相关事项达成一致,并订立书面离婚协议; (3)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 (5)双方亲自领取离婚证; (6)其他条件。 三、怀孕妇女有必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吗? 只要符合法定条件,民政局是会给怀孕妇女办理离婚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就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应当据此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审查合格的,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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