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证程序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孩子抚养权公证办理流程如下:1、父母双方亲自到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交公证申请;2、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向申请人发送受理通知单。3、公证机构在审查中,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4、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本规则及有关办证规则规定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三十五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本规则及有关办证规则规定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