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提供的材料如下: (一)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提出申请,经初审合格后发给《岑巩县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表》一式二份; (二)职工将填写完毕后的《岑巩县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表》连同下列材料送交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信贷股; 1、贷款申请书(已婚的需配偶签名)2份; 2、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首期付款收据复印件2份; 5、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各2份; 6、申请人夫妻双方收入证明原件各2份; 7、申请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查询单(要加盖开户银行业务公章)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及复印件各1份; 8、申请人已婚的要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离婚的要提供离婚证复印件各2份;未婚的要提供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未婚证明原件、复印件或未婚证复印件2份; 9、自建房的还需提供《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房屋立面图、房屋平面图复印件各2份; 10、购建经济适用住房的的还需提供《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屋立面图、房屋平面图、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文件复印件各2份。 一、配偶去世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在住房消费类提取中,办理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手续应如下:1、必须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对账簿或联名卡)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