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损坏财物,照价赔偿,这是基本的生活常识,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的。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赔偿的部分“可以”从工资中逐月扣除,每月扣除的部分不超过工资的20%,扣除后工资也不得低于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