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保证人承担的责任的不同,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既可以要求主债务人清偿债务。作为保证方式的一种,一旦主债务人到期不履行主合同债务。由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我该怎么办。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主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应当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连带责任保证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第四百四十九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第四百五十一条 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