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保可以取出来吗? |
释义 | 公民社保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公民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原则上社保卡里的钱不可以取出来,但是如果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个人账户余额。如果有重复缴纳、退休时未交够15年、未到退休年龄去世情形的,办理相关手续的,则可以取出来。 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一)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社会保险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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