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保证人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取保候审保证人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除此之外,保证人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法律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取保候审保证人承担什么责任 对被保证人遵守法律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如果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保证人应当监督被保证人遵循取保期间应当履行的规定,保证人应当认真履行法律规定的保证义务,不履行保证义务的,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相关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妻子可以做取保候审保证人吗 妻子可以做取保候审保证人,法律上规定了办理取保候审一般由与本案无牵连的、并且有能力履行义务的、享有政治权利和固定收入的人员来办理,妻子符合上述条件就可以做取保候审的保证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只要妻子符合上述条件就可以做取保候审的保证人。作为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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