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村民会议的补充形式不是村民会议的常设机构 |
释义 | 村民会议。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会议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全体村民会议,由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参加。另一种是户代表会议,由每户派代表参加。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是村民会议的补充形式,不是村民会议的常设机构。村民代表会议的产生主要就是为了解决村民会议召开难的问题,如果不是人口较多或居住分散的村,就不能召开村民代表会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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