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对此没有限制。《合伙企业法》及《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并未对“合伙期限”作出特别规章。合伙企业可以在“合伙”协约中约定“合伙期限”,也可不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四条 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第五条 订立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第六条 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章,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 第七条 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