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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用人单位给员工交了社保没签书面合同
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了房产税的征收对象、计税依据、税率以及免税情况。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依照房产原值减除后的余值或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纳税人确有困难的情况下,可以减征或免征房产税。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制定实施细则。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员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三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的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第五条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第六条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第七条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八条房产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
    第九条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第十条本条例由财政部负责解释;施行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抄送财政部备案。
    第十一条本条例自一九八六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在国家颁布了房产税暂行条例后,各省、市、自治区结合本地区的时间情况,也相应的制定了相关的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虽然上述条例制定的年代比较久远,但各地区在具体实行的时候,往往参照的是各地的实施细则。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房产税将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进行征收。房产税的缴纳责任由产权所有人承担,如果产权属于全民所有,则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房产税的计算依据是房产原值减去10%至30%后的余值,或者以房产租金收入为依据。房产税的税率为1.2%至12%不等。除了特定情况下的房产免税,纳税人在确有困难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减征或免征房产税。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地方政府规定。房产税的征收管理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该条例自1986年10月1日起施行。各地区结合本地情况也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十六条 本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7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十四条 契税由土地、房屋所在地的税务机关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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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8:2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