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技巧有哪些 |
释义 | 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需要表达自己解除的意愿,并且需要提交书面的申请书,员工和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要注意在协议书当中明确解除劳动合同的类型,谨防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1、由员工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申请书。 2、按照双方协商内容制作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3、明确约定社保缴纳截止期限和社保转移及档案转接的时间。 4、做好工作及物品的交接及签收。 5、明确双方有无其他未结的劳动纠纷。 一、劳动合同解除的适用情形 第一种情况,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种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非应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种情况,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规定,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劳动者亦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种情况,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种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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