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合同未到期解除有赔偿吗 |
释义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合同未到期解聘补偿金分为三种情况: (1)单位违法解除。单位辞退你,没有任何合法理由,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 (2)单位合法解除。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无补偿合法解除的情况。如果你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的情况例如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被判刑等情况,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你补偿或赔偿。 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什么? 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 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如果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计算,不满 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劳动者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三倍的,按照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三倍支付。 以上就是律师为您解答的内容,但只有在特定条件下,公司才会支付员工补偿金,律师建议您,合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您了解了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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