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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程序
释义
    法律分析: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程序:
    1、侦查终结的案件,侦查人员应制作结案报告。
    2、将全部案卷材料按要求装订立卷,向人民检察院移送案件时,只移送诉讼卷,侦查卷由公安机关存档备查。
    3、制作起诉意见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连同全部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八十五条
    侦查终结的案件,侦查人员应当制作结案报告。
    结案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二)是否采取了强制措施及其理由;
    (三)案件的事实和证据;
    (四)法律依据和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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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4 6:1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