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保留员工旷工证据(考勤不得以电子档记录,缩短考勤签收周期,尽可能让员工每天签收自己的考勤),达到严重违纪的,发通知至其通讯地址,规定什么时间后做自离处理,保留邮政送达回执。如果没有上述材料,可以申请员工同事或其他人出具证人证言,在直接证据不足的情况下通过其他证据进行补充强化。风险提示:仲裁或诉讼对于证据的收集和提交尤为重要,证据类型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