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个人公益组织注册条件: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到民政部登记的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固定的住所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第二章第八条 本法所称慈善组织,是指依法成立、符合本法规定,以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慈善组织可以采取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组织形式。 第九条 慈善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不以营利为目的; 有自己的名称和住所; 有组织章程; 有必要的财产; 有符合条件的组织机构和负责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 设立慈善组织,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