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复婚后财产还是共有吗 |
释义 | 复婚后,之前的财产一个进行了分割,是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的,不是共有。 一、女方出资购买的房产离婚按共同财产分割吗 婚前女方个人独资购买的房屋并且登记在女方名下的,属于女方的个人婚前财产,与男方无关,离婚时不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若是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不管登记在谁的名下,原则上属于共同共有,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二、复婚之后离婚协议会不会失效 复婚之后离婚协议会失效。原协议书涉及财产分割方面的条款,不因男女双方的复婚而失效,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对男女双方仍具有约束力。因此除非双方重新签订一份关于财产分配的协议书,否则原离婚协议中对于财产分配的约定依然生效。在复婚后的那第二次婚姻里,该房屋的性质是女方的个人婚前财产,若双方复婚后再次离婚,该房屋应归女方一人所有。 三、夫妻离婚的房产怎么分割 (一)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二)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三)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四)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买,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婚后用婚后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既根据出资情况,要将财产来源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既用婚后共同财产还贷的,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明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五)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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