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哪类药不能报销 |
释义 | 《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并不包含所有的治疗药物,很多情况下单纯使用《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的药品难以进行伤病的治疗,特别是一些手术抗感染及辅助药物,这时非《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药品就不得不使用了。这种情况肯定是不予报销的。 工伤保险没有报销的医药费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医疗费只能报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因此不能全部报销。 工伤保险什么类型的药费不报销 《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并不包含所有的治疗药物,很多情况下单纯使用《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的药品难以进行伤病的治疗,特别是一些手术抗感染及辅助药物,这时非《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药品就不得不使用了。 这种情况肯定是不予报销的。 如果你刚进入医院时就提出是工伤,则医生在用非《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清单内的药品时,是有告知义务的。如果入院时没有说,医生就不会告知了。 首先应鉴定为工伤,而后费用由企业全部支付,员工无需支付;如果没有鉴定,则企业可支付,也可以不管。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 下列不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工伤保险机构不予支付: (1)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所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 (2)未经批准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就近急救的除外); (3)工伤保险目录规定外的; (4)治疗非工伤疾病的费用; (5)不合理检查、治疗和不合理用药的费用; (6)其他不符合工伤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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