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抗税罪刑事构成要件有哪些 |
释义 | 抗税罪构成要件具体如下: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又侵犯了执行征税职务活动的税务人员的人身权利。其犯罪对象,包括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及依法征税的税务人员。这里的税款是除关税以外的国内税收。这是的税务人员也限于依法征收国内税的工作人员。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税法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依法负有纳税义务和扣缴税款义务的人,既包括个人、也包括单位。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出于直接故意,表现为明知负有纳税义务而故意抗拒缴纳税款,并且通过使用暴力、威胁方法而公开拒不缴纳税款、非法获利的目的。 一、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和国家税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税收是国家财政收人的主要来源。依法保障国家的税收,对于增加国家的综合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税务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行为首先必须是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的。所谓利用职务之便,是指利用职权或者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职权是指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利;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是指虽然不是直接利用职权,但是利用了本人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 其次必须有不征、少征应征税款的行为。所谓应征税款,是指税务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税种税率应当向纳税人征收的税款。所谓不征,是指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明知纳税人应当缴纳税款,但是不向其征收,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擅自决定纳税人免缴税款。所谓少征,是指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向纳税人实际征收的税款少于应征税款,或者明知不具备减税条件,弄虚作假擅自决定减税的。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要件是特殊主体,是履行征收税款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即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也就是指在各级税务局、税务分局和税务所中代表国家依法负有向纳税人或纳税单位征收税款义务并行使征收税款职权的人员。 (四)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明知自己不征或者少征税款的行为,破坏了有关税收管理法规,会给国家税收造成严重损失,仍然希望或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 二、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构成四要素? 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构成四要素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二条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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