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外刑事案件的管辖地是怎么规定的 |
释义 | 1、中国公民在中国驻外使、领馆内的犯罪,由其主管单位所在地或者原户籍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犯罪,由其入境地或者离境前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由该外国人入境地、入境后居住地或者被害中国公民离境前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七条中国公民在中国驻外使、领馆内的犯罪,由其主管单位所在地或者原户籍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犯罪,由其入境地或者离境前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害人是中国公民的,也可由被害人离境前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受处罚的,由该外国人入境地、入境后居住地或者被害中国公民离境前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一、合法跨国婚姻怎么离婚 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国内法决定。 2、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 3、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 4、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在海外结婚并定居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 二、在我国起诉离婚要到被告法院所在地吗? 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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