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处理? |
释义 | 现阶段人们找工作时并不考虑长期的发展而是只注重眼前的利益和便利。这就导致了劳动到期后面临继续续约还是换其他的单位工作。这个时候很多人对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处理并不清楚,导致了自己的束手无策。这个时候就应该运用法律法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处理?我国劳动法对于劳动合同签订做出如下规定。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 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若公司不再与你续签或提供的劳动待遇低于原合同,你可以拒绝,应支付你经济补偿金,若你在08年前在公司工作,则从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若你是08年以后到公司工作的,则按你的实际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没有与你续签同,但你仍在公司工作,公司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 劳动合同到期,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若员工未提前通知公司即解除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损失,员工应赔偿,但公司应举证证明该损失的大小,这一点对公司较难。 劳动合同到期,法律没有规定公司是否应当提前30天通知,因此公司只要在到期前通知员工,公司愿意或不愿意续签订劳动合同就行了,即使没有提前30天,也不用支付该补偿。 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必须提供与上一份合同同等待遇的劳动合同给员工签,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必须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之日起算,即2008年1月1日,不满半年按半年算,满半年按一年算,也就是说,现在是2009年下半年,你的单位应该支付你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是正常工作时间内离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计算时应以员工每月实得得工资为准,包括加班工资、津贴、勤工奖等,不能扣除员工每月已支付的伙食费、社会保险费等。你的公司应该支付你4000元左右的经济补偿金。 2008年12月至2009年1月,因金融危机,你公司要求员工放假,是否有开员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如员工没有同意放无薪假,那么单位应支付员工停工期间工资,标准是深圳市关外最低工资标准900元/月*0.8*2个月=1440元。 你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八条。 面对劳动合同到期时发生的各种突发情况不要慌张,而是要找到合情合理合法的方式方法来解决它,这样才能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不管是换单位还是继续在原单位工作,都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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