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劳动合同满足以下条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比如劳动者年满十六周岁,与用人单位是按《公司法》成立登记的法人; 2、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趁人之危;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情形: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