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应出具下列材料:一、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对用作增资的股权出具的评估报告。二、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三、投资人签署的股权出资承诺书。四、加盖股权公司印章的股权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五、股权公司的登记机关出具的股权公司已办理股东变更登记的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