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有哪些构成? |
释义 | 法律分析: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有哪些构成,具体如下: 1、主体部件,本罪主体是指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主观方面,本罪主观上是故意的,也就是说,行为人知道自己实施的是背信行为,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对上市公司造成财产损害,并希望或让这种结果发生; 3、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对象是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和证券市场的管理秩序; 4、客观方面,客观上,本罪表现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之便,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不正当、不公平的关联交易,给上市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九条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