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没签合同被辞退有补偿吗? |
释义 | 试用期没签合同被辞退没有补偿, 试用期内,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事实,由用人单位提供证据证明。不能证明的,则视为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一、单位应支付赔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有以下情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 1、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违法解除或终止具体又包括用人单位违反法定程序解除;不符合法定解除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具有限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却解除合同三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照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责令加付赔偿金。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企业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如违反该项义务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应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企业限期支付经济补偿; (2)如果企业仍逾期不支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企业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3、企业违反规定而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情形下,除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企业改正以外,如果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那么企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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