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小客车指标遗产继承 |
释义 | 因继承而导致的小客车所有权变更的,继承人转移小客车登记的,其本身不受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政策的约束,其可以基于继承取得小客车的所有权而自动获得小客车指标(车牌)。因此,继承人基于继承关系获得具有财产属性的车辆所有权,小客车指标附着于该小客车转移至继承人而非获得新的指标,且办理时需要重新选择机动车号牌号码,不能使用原机动车号牌。 一、遗产继承的条件如下: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才能发生;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 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二、继承遗产所需材料: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供有效的委托公证书及委托人、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 4、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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