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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退税什么时候开始
释义
    法律分析: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从3月1日开始即每年的3月份是办理上年度的个税退税。具体办理退税的时间范围为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其实是个人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简单来说就是“合并全年收入,按年计算税款”,然后多退少补。。具体规定如下:
    上年度汇算的内容:
    上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需要汇总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上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本年度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四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第五条 办理时间,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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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