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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租赁房屋购买合同中哪些行为不算违约
释义
    一、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条件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部分出租房屋。
    1、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屋。
    2、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可与承租人协商收回租赁房屋;
    3、屋承租人故意、或者过失将所租房屋损坏、改变房屋用途、拒绝修复或者赔偿的。
    二、对于承租人而言,在房屋租赁期间,如果存在以下情况,就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房屋租赁的目的。
    3、出租人已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4、出租人不履行检查、维修义务,以致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一、房东不租了提前多久通知
    提前多久告知具体根据合同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期限:
    1.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2.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3.出租人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租赁期限,并在租赁期满后,收回房屋。承租人有义务在房屋租赁期满后返还所承租的房屋。如需继续租用原租赁的房屋,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提出,并征得出租人的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4.出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将租赁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并保证租赁合同期内承租人的正当使用。
    5.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前需要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并赔偿承租人的损失。未规定承租期限,房屋所有人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准许,承租人有条件搬迁的,应当责令搬迁;如承租人搬迁确有困难的,可给予一定期限让其找房或腾退部分房屋。
    二、欠房租费不给怎么处理
    欠房租费不给的处理如下:
    1、对承租人进行催告;
    2、催告后经过合理期限仍不履行义务的可以申请调解;
    3、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义务;
    4、如果承租人继续不履行义务,出租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一、租房一般程序如下:
    1、租赁双方协商确定租金、承租期限等事项;
    2、拟定房屋租赁合同后,双方签字;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房租、交付房屋;
    4、出租人携带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办理房屋租赁备案。
    二、房屋租赁应注意的事项有:
    1、注意签合同的日期以及房租到期时间,交租方式和交租日期;
    2、房东提前终止合同该如何赔偿;
    3、要明确租赁房屋所在的位置、间数、面积、质量、租赁期限等。
    综上所述,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出租人可以较好书面催缴房租,并保留证据,以防承租人狡辩未收到催缴通知。起诉时可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扣押承租人的财产。但不可自行扣押其财产和强行赶出,此类措施只能由法院依法进行。法院审理后承租人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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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21:5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