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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借款合同未到期是否应当承担担保责任
释义
    担保人只有在债务人逾期不偿还债务时才需承担责任,未到期时不需承担。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时享有优先受偿权,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损害赔偿金、违约金和延迟利息。不承担。借款合同有担保人时,担保人须在债务人逾期不偿还债务时,才需承担担保责任。因此,借款合同未到期时,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况下,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法律另有规定除外。担保的范围有约定从约定。未经约定者,法定担保范围为:1、主债权,有称原债权、本债权,是担保的重要内容;2、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3、损害赔偿金,指债务人因不履行债务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害而支付的赔偿费用;4、违约金,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为违约行为支付的带有惩罚性或者补偿性的金钱;5、延迟利息,指由於人延迟履行而导致的利息,延迟利息是法定的附随性债权,因此不必经当事人特别约定或登记,即属於房地产抵押的担保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该内容由 左少林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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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