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将婚前房产转让给妻子名下,转让费用应该是多少?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婚后不动产转让是指婚后将一方名下的不动产转让到配偶名下,因此需要办理相关转让事宜,也就会产生一些税费的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一套房产,丈夫的名字,转让给妻子单独拥有,但家庭只有五处房产,转让给妻子还需要五年 法律分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是双方自愿约定将共同房产变更为一方单独所有,另外一方则失去所有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妇名下的一套房子,男方将房子转让给女方,赠送。这个房子还需要再次进行房产公证吗? 法律分析:房产公证的类型包括房产继承公证,也就是继承权公证、遗嘱公证、赠与房产公证,申请人在赠与合同公证中指赠与人与受赠人双方,在赠与书公证中仅指赠与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第三十二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还在结婚,房子转让给男方,男方说要还清多少贷款才能转让,是真的吗? 法律分析:房贷不可以转移给老公。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贷款买房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贷一般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共同债务,不需要转移,也不能转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夫妻离婚时,男方给女方写了两套房产,女方要求分娩,男方想先转让一套房子吗?房子五年后留给孩子 离婚之后房产的变更:当事人双方应各自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等证件;共同去该房屋所在地的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证更名,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男方的房子是婚前拆迁房,父母给儿子一套,婚后女方要求添加名字了,男方父母有权收回房产吗? 关于房产加名字的规定:1、房产证未加配偶的名字之前,属于个人财产;2、个人房产在婚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能改变房产的产权,在离婚时,房产仍属于,但要依法对另一方进行补偿;3、房产证加上配偶的名字,就使配偶对房产拥有了产权,一般属于共同共有。在离婚时,夫妻对房产对半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该内容由 舒春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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