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在职工患病期间处理合同到期? |
释义 | 职工患病期间合同到期需延续至医疗期满,劳动部门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单位可解除合同若劳动者患病后无法从事原工作或无法胜任工作;劳动者可获得经济补偿,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员工在医疗期内停工医疗,企业需支付70%至60%的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法律分析 一、职工患病期间合同到期怎么处理 1、职工患病期间合同期满,如果还在医疗期内,单位无权终止劳动合同,而需要延续至医疗期满。如劳动者仍无法工作,则需要到劳动部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后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程序办理。 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员工在职期间工资怎么发放 依据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180天的,由企业发给本人工资的70%的病假工资,超过180天的,发给本人工资的60%的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职工患病期间合同到期的处理方式需遵循相关法律程序。如果职工仍无法工作,需要到劳动部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根据工作能力确定后续处理方案。此外,在医疗期内,单位无权终止劳动合同,而需要延续至医疗期满。关于员工在职期间工资发放,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企业需按照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并根据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天数发放相应比例的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第三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进口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对采用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应当知悉其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对有职业病危害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隐瞒其危害而采用的,对所造成的职业病危害后果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有关部门收到相关的检举和控告后,应当及时处理。 对防治职业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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