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转按揭分类有哪些 |
释义 | 根据不同的划分依据,转按揭可以有不同的划分方式。 按揭涉及两方主体:借款人和银行。对于银行而言,按揭是债权;而对于借款人来说,按揭是债务。因此,根据转让主体不同,可以将转接揭分为债权转让和债务转让。债权转让指按揭在债权人之间的转让,即借款人将在甲银行办理的按揭转到乙银行;债务转让指按揭在债务人之间的转让,即原借款人将按揭转给新借款人。 根据住房抵押贷款中所涉及的抵押物是否产权变更而划分了交易类按揭贷款(异名转按揭)和非交易类按揭贷款(同名转按揭)。 按贷款类型区分,转按揭又有公积金贷款,商业性贷款(按揭),组合贷款,消费贷款等类型。 一、转按揭流程 1.原借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 2.银行审核通过的,由银行、售房人和购房人签订协议,银行同意售房人转让住房,售房人承诺将售房款优先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并授权银行从其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上直接扣收尚未偿还的贷款本息,购房人承诺交易时将房款划入售房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上; 3.售房人和购房人签订住房转让合同; 购房人向银行提出新的贷款申请,贷款额可以为售房人剩余贷款余额,也可以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贷款额=所购住房市场价格×二手房贷款成数; 4.银行审批同意后,与购房人签订新的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出具同意贷款的承诺函 银行与售房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售房人与购房人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银行与购房人办理新的抵押登记手续; 5.银行对购房人发放贷款,根据购房人的授权,将贷款划到售房人开立的账户上,然后根据售房人的授权,从账户上直接扣收售房人尚未偿还的贷款本息,终止原借款合同。 二、转按揭所涉及的法律关系 (1)借款人因购房与房地产发展商产生的房屋买卖关系; (2)借款人为支付购房款向银行申请贷款,与贷款银行所发生的借贷关系; (3)借款人(即抵押人)将所购房屋抵押给贷款银行,与贷款银行所产生的抵押关系; (4)房地产开发商作为保证人向银行保证借款人按期清偿贷款,而与银行所产生的保证关系; (5)借款人按银行指定的险种向保险公司购买所购房产的保险,而与保险公司所产生的保险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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