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补充协议丢了可以咋样办 |
释义 | 购房补充协议丢了,解决措施为剩余合同作废,重新签订合同。具体如下: 1、在购房补充协议没有做预售登记前,购房补充协议丢失,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2、预售登记后,办理银行按揭前,购房补充协议丢失,需在报纸上刊登合同作废的声明,三个月期满后,去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合同,再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一、网签合同,丢了能补办吗? 能。如果是在做预售登记前合同丢失的话,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做完预售登记,但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合同,要在报纸上刊登合同作废声明,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二、贷款合同丢了能补办吗 贷款合同丢了是能补办的。购房者如果不慎将贷款合同遗失的话,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补救:借贷人可以前往开发商或房管局重新复印一份;如果借贷人在还没有办银行按揭之前就丢失了贷款合同,则还需要借贷人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之后,再拿着有关证明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再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即可;若申请贷款买房办理的是公积金贷款,没有购房合同原件的话,借贷人也可提供当地房屋交易中心有盖章的信息证明即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承购人应当依法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开发企业应当予以协助,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由于开发企业的原因,承购人未能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开发企业和承购人有特殊约定外,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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