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宅基地新政策条例解读最新 |
释义 | 法律分析:宅基地,指的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近年来,国家、省、市、区对保障农民权益、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推进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十分重视。萧山区政府连续两年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将“加强农民建房管理,启动农民宅基地确权发证”列入重点工作。 为积极开展宅基地确权发证,国土萧山分局也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从2013年初开始,开展了宅基地管理专项调研,于2013年8月出台了《杭州市萧山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对全区农村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和调剂住房,以及按一体化政策实行的多、高层公寓式安置房的审批及其管理,进行了明确和规定;2014年3月份开始,选定浦阳镇桃北新村、曹坞村和瓜沥镇碧苑新村、信源村四个村作为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试点,开展了宅基地使用情况的调查,为全区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积累经验。 在多个层面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区政府于2014年8月22日出台了《杭州市萧山区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实施意见》,9月30日下发了《杭州市萧山区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为我区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2014年底,国土萧山分局组织人员对各镇街进行了宅基地确权发证的业务培训,对政策文件的要点以及具体工作步骤进行了讲解,并布置了宅基地使用情况调查的工作任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