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车迁入上海条件 |
释义 | 外地车迁入上海条件: 1、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入本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 2、办理机动车所有人转移登记时现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入本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 外地车迁入上海流程: 1、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携带符合转入条件的《机动车档案袋》、《机动车登记证书》办理; 2、将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和发动机号码拓印膜粘贴在《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背面; 3、审核完毕后,到国家税务部门更换车辆购置税税单; 4、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应当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提供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5、到窗口提交上述资料进行登记申请,领取《待办单》; 6、凭《待办单》到窗口等待选号,选号完毕后在窗口确认车辆牌号,到窗口等待领取《登记证书》等相关材料; 7、凭付费凭证及《发牌通知单》到窗口领取机动车号牌; 8、机动车注册登记完毕后,请认真查阅《上海市机动车登记表》上内容是否正确。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共同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共同提出申请,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变更前和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可以提供结婚证或者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迁出地和迁入地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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