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资诈骗罪股东有责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集资诈骗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公司、企业等单位。如果股东个人犯本罪的,当然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是单位犯本罪的,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若股东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当然要被追究刑事责任。若是股东不知情或者不参与本罪的,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条【单位犯金融诈骗罪的处罚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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