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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盗窃罪共同犯罪如何处罚
释义
    盗窃罪共同犯罪如何处罚
    对共同犯罪中共犯的处罚,根据《刑法》第26条至第29条的规定及《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首要分子和主犯从重;从犯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胁从犯比照从犯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教唆犯按其所处的作用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称《刑法》)中关于共同犯罪的有关规定,是我们处理共同盗窃犯罪的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25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这是对各种共同犯罪的科学的概括的规定,这说明,共同犯罪的成立,必然具备主观与客观两方面的要件。
    在客观方面,共同犯罪必须有共同犯罪的行为。各共同犯罪人在参加共同犯罪时,无论其分工如何,参与的程度如何,总是围着共同的犯罪目的进行的。如甲乙二人商量着共同盗窃一商店,乙在外放风,甲进去盗窃,虽然二人分工不同,但都构成了共同盗窃罪,这里的犯罪行为,既可以是积极的作为,也可以是消极的不作为。如仓库的看护人甲与乙某共同商量盗窃仓库,甲假装睡熟,放任乙的盗窃。在此,甲的行为就是不作为的共同盗窃罪。共同的犯罪行为是构成共同盗窃罪的首要条件。没有共同的盗窃行为,则不构成共同盗窃罪,如构成犯罪的,各自对其行为负责任,如甲、乙二人商量去盗窃,甲盗丙、乙盗丁,在此甲、乙二人没有共同的犯罪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如构成犯罪的,应分别论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共同盗窃犯罪构成的主观要件是必须具有共同的故意;这里的共同故意有两层含义。其一,共同犯罪人认识到自己在故意地参加实施共同犯罪。如行为人虽有共同行为,但没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则不构成共同犯罪。如甲、乙二人商量,去共同盗窃,并想要乙参与,但甲明知乙是不去的,于是就骗乙说为朋友搬家,结果乙去了。在此甲、乙构成共同盗窃罪,乙不构成犯罪。其二,共同犯罪人认识到他在和其他共同犯罪人一起参加实施共同犯罪。如没有这一点,也不构成共同犯罪。如甲在一晚上去盗窃某商店,到达后,发现某乙也正在盗窃。甲、乙盗窃后各自离去,这里甲、乙不是盗窃的共犯。要负刑事责任的话。各自对自己的罪贵负责。
    从上面我们可以看出,共同盗窃犯罪。必须是客观方面、与主观方面的统一,只有同时具备这两个要件,才能构成盗窃共犯。
    对于共同犯罪人的分类,我国《刑法》第25条至第29条,作了规定,根据各罪犯在共同犯罪中所处的地位及作用,把共犯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4种。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1992年发布的《关于办理盗窃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为《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了首要分子。这样,共同盗窃案件中共犯就有5种。
    盗窃罪共同犯罪的处罚,依据刑法当中的相关规定裁定处罚就行了,当然,共同犯罪分主犯和从犯,主犯的刑罚定罪是会比从犯严厉的多。希望这些内容可以帮到您。如果您的问题比较复杂,我们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前来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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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0:3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