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没有户口本怎么登记离婚 |
释义 | 离婚一方没有户口本的也可以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已经办理过户籍登记的,可以依法向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申请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然后,即可凭该证明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或直接起诉离婚。 一、异地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办理异地结婚登记手续的注意事项如下: 1、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2、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二、同姓名可不可以结婚 同姓名可以结婚。 1、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2、其余情况下,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结婚领证的流程具体如下: 1、在网上预约办理; 2、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3、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4、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5、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三、结婚需要用户口本吗? 结婚并不是必须要用户口本。虽然《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结婚证办理需要双方的户口簿等材料。但《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特殊规定了,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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