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我国民事诉讼法在2007年进行了修改,新的民诉法从2008年4月1日起生效。按照原民诉法规定,申请执行期限双方是自然人的,为1年。按照新的民诉法规定,申请执行期限是2年,并且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事由。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