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设立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需要向登记机关提交哪些材料 |
释义 | 申请设立创投企业应当向登记机关报送下列文件,并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一)创投企业董事长或联合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二)合同、章程以及审批机构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三)投资者的合法开业证明或身份证明;(四)投资者的资信证明;(五)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身份证明和企业董事、经理等人员的备案文件;(六)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七)企业住所或营业场所证明。风险提示:申请设立非法人制创投企业,还应当提交境外必备投资者的章程或合伙协议。相应的文件应使用中文。使用外文的,应提供规范的中文译本。创投企业登记事项变更应依法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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