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诉讼的六个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刑事诉讼包括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和特别程序等六个阶段,其中立案是对犯罪事实进行审查,侦查是收集证据和采取强制措施,起诉有公诉和自诉两种形式,审判是法院根据法定程序对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执行是执行判决和裁定,特别程序适用于未成年人等特殊案件。刑事案件的量刑与收集的证据相关,必须遵循严格的程序和法律规定,缺乏足够证据时无法确定犯罪嫌疑人。 法律分析 刑事诉讼主要包括六个阶段: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和特别程序1、立案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犯罪人的自首等方面的材料进行审查,判明是否有犯罪事实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交付侦查或审判的诉讼活动; 2、侦查指由特定的司法机关为收集、查明、证实犯罪和缉获犯罪人而依法采取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3、起诉有两种,包括公诉和自诉; 4、审判是指人民法院在控、辩双方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于依法向其提出诉讼请求的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诉讼活动; 5、执行则指刑事执行机关为了实施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所确定的内容而进行的活动,在我国,刑事执行的主体主要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监狱等。 6、特别程序对包括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等的诉讼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第一百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第一百六十九条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第一百七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刑事案件是有严格的程序和法律规定的,刑事案件的量刑大部分与刑事诉讼过程中收集的证据息息相关,对于刑事诉讼也有严格的流程,没有足够的证据时是无法草草断定犯罪嫌疑人的。 结语 刑事诉讼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包括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和特别程序等六个阶段。在这个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各个阶段都有明确的程序和法律要求。证据的收集和审查是刑事案件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只有充分的证据才能确保对犯罪嫌疑人的准确判断。因此,在刑事诉讼中,严格遵守程序和法律规定是至关重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十一节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适用本章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