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歇业即停止经营、停止营业指公司因某种原因关闭。满六个月尚未开展经营活动或者停止经营活动满一年的,视同歇业。公司停业无需办理停业手续,停业6个月以上的需要办理注销手续。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企业法人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满6个月尚未开展经营活动或者停止经营活动满1年的,视同歇业,登记主管机关应当收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收缴公章,并将注销登记情况告知其开户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