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根据盗窃数额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
释义 | 法律分析: 盗窃数额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处罚金; 2、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盗窃公私财务价值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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